农业部冷库及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以下简称中心)依据农业部文件(1991)农(质)字第60号《关于下达我部第二批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筹建计划的通知》指示依法筹建,并于1997年通过机构认可和计量认证评审,依据农业部文件农科发[1997] 9号《关于批准果品及苗木等五个农业部部级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式对外开展质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正式挂牌成立。

        中心由农业部授权,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是法定的冷库及制冷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具有为社会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数据的资格。中心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yh533388银河登录址领导,机构相对独立。中心具有社会公益性,可为制冷行业产品质量提供检测服务和其它技术服务,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

        中心配备多台套检测用仪器设备,实验室实际使用面积980m2,其中恒温室面积480m2(含恒温恒湿实验室80m2和低温恒温夹套式实验室400m2),能进行土建冷库、组合冷库、冷风机、冷凝器、冷却塔、冷藏集装箱等多种制冷装置与设备的实验室或现场检测;冷库保温材料性能检测;并可按照相关标准测试温度、风速、流量、噪声等制冷系统重要参数。

        中心拥有一支工程经验丰富、学术造诣领先、创新机制完善的人才队伍,曾多次受聘于有关国际组织,实施对外技术援助并获得好评。

        中心自成立以来,发表各类学术论文数十篇,编制相关专业标准十多个,参编各类教材或规范性文献数部;出具了各类性能检测、产品质量或事故鉴定报告200多份;参与了有代表性的技术评审(标)项目数十个;研制特殊要求的环境模拟(温湿度及真空条件)非标设备多台套。

        除冷库及制冷设备性能测试之外,中心还可提供与冷库、冷却和冻结设备、工艺冷却设备、制冰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制冷换热器及成套制冷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

        一、建造技术咨询和技术攻关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冷库规划咨询;冷库及制冷设备的建造原则;冷库及制冷设备特殊性的满足;冷库及制冷设备通用性的正确实施;不同功能的合理转换;招投标技术文件的规范编制。

        二、设计技术培训:规范的冷库及制冷设备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编制;规范的设计选型原则;规范的施工工艺编制。

        三、建造质量监管:进货质量监管、施工质量监管、安装质量监管、调试质量监管;施工期间所用工艺或设备的变更手续的补充协议的规范与监管、人员培训监管。

        四、项目竣工验收内容: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竣工验收方式和内容的确认;竣工验收的实施;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让步接受与合理的赔偿范围。

        五、冷库及制冷设备运行状态的评估:冷量输出系统运行状态的评估;保温维护系统运行状态的评估;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的评估;水系统系统运行状态的评估;附属设施系统运行状态的评估。

        六、质量鉴定服务,包括建设单位质量质量评价或鉴定或争议双方联合委托或司法委托。


农业部冷库及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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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021-61900397、021-61900399

联系人:万锦康(15692165907)张青(15692165912)

电子邮件:jkwan@shou.edu.cn   zhangq@shou.edu.cn